集佳湖南分公司就“上岛咖啡”服务类商标归属权问题接受潇湘晨报采访

2005-08-01
7月22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上海上岛和杭州上岛的商标之争作出终审判决,推翻此前北京中院一审结果而最终维持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历时近一年的上岛商标之争最终以杭州上岛的胜诉而告终。

  加盟上海上岛的湖南省18家“上岛咖啡”会不会因此而被迫摘牌?集佳湖南分公司田达良律师就此问题接受了潇湘晨报记者采访。田律师认为北京高院的判决只是使杭州上岛拥有了第30类“制造类”商标的使用权,而双方目前争议的是43类“服务类”商标。能否得到核准,要等国家商标局对新申请审查后才能知道,因此湖南“上岛咖啡”目前摘牌的可能性很小。

  田律师同时介绍:申请服务类在先的是上海上岛,2004年7月商标评审委员会撤消上海上岛商标后,服务类商标出现空缺,根据相关法律,申报在先的就有优先权利。除非双方达成合作协议,否则一方提出异议后,商标评审委员会从接受申请异议到裁定异议一般需要2-3年,任何一方对裁定结果不服还可以要求复审。就是说,服务类“上岛”商标到底花落谁家,目前还是一个未知数,因此,湖南“上岛咖啡”目前摘牌的可能性极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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