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马德里国际注册最新动态

2003-11-20

随着中国企业知识产权意识的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商标的国外申请,而通过马德里系统对商标进行国际注册申请是一条即简便有节省费用的有效途径。目前,该系统又有了较大的调整,为企业进一步利用该体系提供了多选择。具体最新动态如下:

  美国将在2003年11月2日加入马德里议定国,单独指定官费为每类456瑞士法郎。详细申请要求后述。塞浦路斯(欧洲)将在2003年11月4日加入马德里协定国。伊朗(亚洲)将在2003年12月25日加入马德里协定国。

  至此,马德里成员国共为74国,除中国外共为73个,计费国家共为71个(比利时、荷兰、卢森堡视为1国)。另外,马德里议定国的单独官费有了一些调整,日本、英国等一些国家的费用和条件都变化了。

  马德里申请指定美国的费用、文件和申请要求:

  (1)指定美国的单独官费为CHF456/类。
  (2)文件除了常规的马德里国际注册申请书之外,必须单独附交一份《商标打算在美国商业使用声明书》否则指定美国的申请将被拒绝。该声明书的内容为英文,且不得更改,所附文件标有中文批注可帮助理解和填写。该声明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即可,无需盖章。
  (3)由于美国仅接受国际分类表对商品的分类而不接受国际分类表明细的商品项目名称,其对商品名称的要求是商品描述应该十分明细而且具体、商品需是唯一指代的(比如“农业机械”一类的商品将被认为过于宽泛,而“手动剪草机”将被认为是合格的描述),因此如果申请商品不够明细而涵盖范围比较广,美国专利商标局将下发审查意见或者初步驳回通知书。根据直接去美国申请商标的经验,此种审查意见将可能不止一次,目前尚不清楚如收到审查意见此种审查意见将如何回复,比如是可以通过WIPO转交到美国专利商标局还是必须直接寻找一个美国外代帮助回复审查意见,这需要等待WIPO网站提供进一步的信息,从我所的经验来看,马德里回复审查意见或者驳回复审等是需要直接在指定国寻找外代提交的。无论如何,回复审查意见都将产生一笔费用,如果需要直接寻找一个美国外代帮助回复审查意见,此种回复费用将比较高昂,估计在500美元以上。如果想了解更详细的资料,请与北京集佳专利商标事务所国际商标部联系。

  马德里体系的运作方式:
  
  《马德里议定书》为保护商标提供了一种具有成本效益和行之有效的办法,规定只要取得一件国际注册,即可最多在70个国家获得商标保护,因为该国际注册在注册人所指定的每一个国家中均具有法律效力。正是由于这种可以集中地获得、维护和管理一批国家或地区权利的特点,才使得《马德里议定书》成为对全世界工商企业界有吸引力的选择。

  一旦申请人向国家局提交国际申请,该申请即被转交WIPO审查。WIPO如果认为该国际申请符合可适用的要求,便将其登记在国际注册簿中、在WIPO《国际商标公告》中公布有关该国际注册的资料、向注册人颁发证书、通知被指定的各国,而被指定的各国必须在规定时限内一国一国单独地对通知进行审查,并有可能予以驳回。现有国际注册的注册人将可以把这些国际注册的保护延及美国。WIPO对国际注册进行的集中管理还有一系列程序(例如:有关续展、代理人指定、名称或地址变更、所有权转让、使用许可登记、对商品和服务的限制、放弃或取消以及对注册人处置权的限制等程序)。
(供稿 国际商标部黄雪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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