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佳律所代理株式会社池田模范堂起诉国内侵权方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全面胜诉

2017-09-29

  近日,集佳律师事务所代理日本专业药剂生产厂家株式会社池田模范堂(下称“我方委托人”)起诉国内侵权方的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取得全面胜诉!

  9月27日,集佳律师事务所收到来自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该案判决。在这份长达40页的《民事判决书》中,法院用八个判项全面支持了我方委托人的诉讼请求,主要包括:

  1.被诉侵权产品委托方及销售方在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在被诉产品包装上使用我方委托人享有著作权的涉案两幅美术作品;

  2.被诉侵权产品销售商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停止销售涉案侵权产品;

  3.被诉侵权产品委托方及销售方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停止在被诉产品包装及说明书上标注仿傍我方委托人企业名称字样;

  4.侵权产品委托方及销售方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企业名称登记,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我方委托人“模范堂”商号字样;

  5.侵权产品委托方、销售方以及生产商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在《法制日报》、《广州日报》除中缝以外的版面上连续五日发表声明,在新浪网、网易网的显著位置连续三十日发表声明,以消除因涉案侵权行为给我方委托人造成的不良影响;

  6.被诉侵权产品委托方及销售方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我方委托人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人民币45万元,被诉侵权产品生产商对其中的2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

▲左:原告作品 右:侵权产品

▲左:原告作品 右:侵权产品

  我方委托人是日本成立100余年的专业药剂生产厂家,在蚊虫叮咬药品方面享有盛誉。其所生产的“无比滴”及“宝贝无比滴”产品在包括中国大陆地区的众多国家和地区广泛销售,并取得了良好的知名度和口碑。该两款产品上的产品外包装系我方委托人委托专业的设计公司进行设计,具有很强的识别性和独特美感。对其产品的销售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正是因为我方委托人上述产品的良好口碑和畅销,导致国内一些厂商冒着违法风险而生产销售相同或类似包装的产品,且在企业名称等方面进行仿傍。在发送《警告函》、发布公告等方式维权无果后,决定委托集佳通过民事起诉进行维权。

  集佳接受委托后,对本案进行了全面、周密的分析,为委托人提供了审慎的法律意见,且在证据收集、案件沟通等方面均与委托人进行了长达一年多的沟通。本案经三次开庭,代理律师张亚洲、闫春德的专业代理意见几乎被法院全部采纳,并最终获得一审全面胜诉。

  本案目前尚在上诉期内,我们会持续关注后续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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