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各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质量效益,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第十二届中国专利周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86号)各项部署,促进知识产权与创新资源、金融资本、产业发展有效融合,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全面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和综合效益。
二、活动时间:2018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
三、活动主题:培育高价值专利 促进高质量发展
四、活动重点:紧密围绕培育高价值专利,促进高质量发展的主题,突出质量效益导向,积极宣传推进专利质量提升工程、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等工作,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开展活动。
(一)大力培育高价值专利,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二)完善运营体系建设,推动专利技术转移转化。
(三)发展知识产权金融,拓宽市场主体融资渠道。
五、工作要求:
(一)丰富活动形式,确保内容充实。
(二)聚焦创新主体需求,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三)加强工作宣传,提升活动影响力。
(四)加强多级联动,发挥示范作用。
请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及有关单位于2018年11月28日前将中国专利周活动实施方案(电子件及加盖公章扫描件)报送我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汇总(请将电子邮件主题名称及报送材料电子件文件名统一设置为“第十二届中国专利周××地区/单位活动方案”)。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