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上午,北京互联网法院召开涉人工智能案件审理情况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八起典型案例。具体案例如下:
案例一、李某某诉刘某某侵害作品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AI文生图的法律属性及权利归属的认定
案例二、殷某某诉某智能科技公司等人格权侵权纠纷案——自然人声音权益可及于AI生成声音
案例三、李某某诉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未经权利人许可使用AI合成的名人声音用于“带货”构成侵权委托推广商家应承担连带责任
案例四、廖某诉某科技文化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未经授权对包含他人肖像的视频进行“AI换脸”处理构成对他人个人信息权益的侵害
案例五、唐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网络平台利用算法工具检测AI生成内容但未尽到合理适度说明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案例六、程某诉孙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利用AI软件恶搞、丑化他人肖像构成人格权侵权
案例七、某甲科技有限公司、某乙科技有限公司诉孙某某、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具有独创性的虚拟数字人形象构成美术作品
案例八、何某诉某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未经同意创造自然人的AI形象构成对人格权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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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互联网法院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