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2日,新加坡知识产权局(IPOS)发布了两项专利通告,主要内容如下:
(1)专利第4/2026号通告:将“免费延长专利检索和/或审查(S&E)请求期限的试点计划”再延长一年;
(2)专利第5/2026号通告:恢复受理SG Patents Fast加速项目下的请求。
•IPOS将“免费延长专利检索和/或审查请求期限的试点计划”再延长一年
该试点计划允许符合条件的专利申请人免费获得额外18个月的S&E请求提交期限。根据新加坡《专利法实施细则》,提交S&E请求的常规期限是自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36个月。这个期限本身可以付费延长,而这项试点计划就是免除了延长这18个月的官费(每月可省约200新元)。
参与该试点计划须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的S&E请求期限的截止日期在2024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含首尾两日)之间。
2)需使用PF45表格,并选择专门为此试点计划设置的新选项来申请延期。
3)遵守所有相关规定(如请求时申请仍在待审状态等)。
该计划使申请人有更多时间在进行检索和/或审查之前,考虑其在新加坡和全球范围内的专利申请策略。
•恢复受理SG Patents Fast加速项目下的新请求
自2026年9月1日起,IPOS将恢复接受SG Patents Fast加速项目下的新请求,该加速项目于2026年1月4日宣布暂停。
根据SG Patents Fast,申请人可在四至八个月内收到首次审查意见,具体时间取决于项目要求和适用的加速审查费用。
成功的SG Patents Fast请求将使申请人有资格加速后续的审查程序,并有希望在四个月内收到二通。加速项目费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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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SG Patents Fast 4官费 (申请成功后4个月内收到第一次OA) |
SG Patents Fast 8官费 (申请成功后8个月内收到第一次O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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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速检索和审查 |
SGD 1800 |
SGD 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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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速审查 |
SGD 1200 |
SGD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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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速答复审查意见 |
SGD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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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加速官费是除请求检索和审查或请求审查时应缴纳的适用官费之外的附加费用。
要获得“SG Patents Fast”资格,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该专利申请不得是分案申请;
2)专利申请总权项数最多为20项;
3)加速请求必须在提交检索和审查请求或审查请求的同时提出。
此外,每个实体(个⼈或公司)每月最多可提交5份申请。此上限不适用于加速后续审查意见书的申请。
这些更新使申请人拥有更大的灵活性,既可在需要更多时间时推迟专利审查,也可在希望尽快获得结果时加快专利审查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