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佳被评选为“2012年度朝阳区和谐劳动关系单位”

2013-11-27

近日,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被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区保障局、朝阳区总工会、朝阳区企业联合会授予“2012年度朝阳和谐劳动关系单位”荣誉称号,以表彰集佳长期以来在促进企业发展、承担社会责任、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等方面所做的工作。

  据悉,荣获该项荣誉,需经过多项标准的考察:劳动合同的签订率;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严格执行国家工时制度;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安全生产措施健全,评选前三年内未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创建活动期间未发生因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引发的举报、投诉案件和用人单位败诉的劳动争议案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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