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佳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亚什兰专利及商业秘密案入选2012年江苏省十大民事典型案例

2013-05-01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消息,在第13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4月18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2012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蓝皮书》。蓝皮书收录的十大民事十大刑事典型案例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由集佳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亚什兰专利及商业秘密案入选2012年江苏省十大民事典型案例。

  江苏高院表示,典型案例遴选注重以下方面考虑:法律有规定但没有实践的,通过新类型案件发现,大胆探寻保护空间。法律虽有明确规定但操作性不强,遴选可承载创设规则的案例,努力界定保护空间。法律规定不明确,实践中有争议,遴选适宜传播司法政策的案例,正确开辟保护空间。法律规定虽明确,但社会认知程度低,遴选社会关注度高的判例做宣传,合理使用保护空间。

  该案由集佳律师事务所李永波律师和孔繁文律师代理,美国亚什兰公司拥有的“水包水型聚合物分散体的制造方法及其产品” 专利及商业秘密维权获得全面胜利。

  造纸工业是一个用水量大、污染严重的行业。由于造纸废水污染物浓度高、治理难度大,各国均将造纸废水列为主要公害之一。

  美国亚什兰公司为世界500强公司之一的特种化学品公司,客户遍及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在造纸用特种化学品等诸多领域位居全球首位。亚什兰公司拥有“水包水型聚合物分散体的制造方法及其产品”的先进技术,在造纸技术中利用水包水型聚合物分散体作为助留助滤剂和絮凝剂,解决了上述问题。亚什兰公司分别通过商业(技术)秘密和专利权对该技术进行保护。

  2009年,亚什兰公司发现曾担任其下属公司北京天使专用化学技术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加入北京一家精细化工技术公司,并新组建一家苏州工业助剂公司,利用亚什兰公司的技术制造水包水型聚合物分散体与北京天使专用化学技术有限公司直接竞争。迅速侵占了北京天使公司的市场份额,给北京天使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

  经初步分析,亚什兰公司认为上述两家公司涉嫌侵犯了亚什兰的专利和商业秘密权。经过筛选,亚什兰公司最终选择委托集佳律师事务所律师,于2010和2011年分别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针对上述公司及主要涉及负责人提起专利侵权和侵犯商业秘密诉讼,提出要求被告停止专利侵权及停止使用商业秘密,并就专利侵权赔偿2000万人民币、侵犯商业秘密赔偿700万人民币的诉讼请求。

  经过法院多次的庭审及听证,在查明案件事实基础之上。经法院主持协调,2012年1月18日,上述被告与亚什兰公司就两案达成调解协议:承诺尊重亚什兰公司知识产权,保证不使用亚什兰公司的专利和商业秘密,并向亚什兰公司支付人民币共计2200万元以了结此案。至此,该专利及商业秘密案件亚什兰公司完胜!

  由于涉案技术涉及一种造纸用水处理化学产品的制造方法,取证困难、技术复杂,无论是专利侵权案件还是商业秘密案件,均具有很大的诉讼难度。集佳律师事务所李永波律师、孔繁文律师、李洪江律师、赵中璋专利代理人,以及原告公司的美国律师、技术人员等组成了强大的法律和技术团队,经过对案件层层刨析,深入研究、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通过公证取证、专业机构鉴定及法院的诉前证据保全等工作取得了大量证据,为案件的顺利进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这次胜利得益于律师团队丰富的诉讼经验、高超的专业水平和对案件深度刨析及案件的把控能力,最终为客户亚什兰公司争取到了最大的利益。

  在审理过程中,苏州和北京法院的法官也都体现了娴熟的审判水平和较高的专业素质。美方当事人及律师对中国主审法官的庭审经验、审判效率、专业水平及职业素养寄予极高的评价,对中国法院法官有如此高的审判水平及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非常惊讶。能够在短短一年左右的时间就将如此复杂的专利及商业秘密案件查明事实,审理清楚实在是难能可贵。如此复杂案件在美国至少也需要三四年的时间,从这一点上来看,中国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一点也不逊于美国司法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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