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版权纠纷谈判破裂 美要求WTO裁决小组解决

2007-10-15
  10月12日,据外电报道,美国贸易代表发言人Sean Spicer表示,就中国对合法生产的美国音乐、电影和出版物设立壁垒是否违反了全球贸易原则,美国已经要求世贸组织(WTO)做出裁决,此前中美就该议题的直接谈判宣告破裂。

  “很不幸,那些讨论没有找到解决办法,所以我们现在正采取下一步行动,要求WTO成立一个裁决小组。”Spicer说道。

  美国指责,中国进口和内部分销均设壁垒,阻碍美国视听产品等合法进入中国市场,而中国内地已经建立起盗版电影、音乐和书籍的庞大市场。

  外电称,WTO争端解决机构将在下次会议(10月22日)时考虑美国的请求。

  早在4月9日,美国宣布正式向WTO提出了针对中国的两项贸易诉讼,分别指责中国打击盗版不力和限制美国电影、音乐和图书产品进入本国市场。根据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相关规则,提出诉讼的60天内,双方仍有进行磋商的机会。如果磋商未能达成一致,提出诉讼的一方可要求世贸组织设立专家组对该争端进行调查和裁决。显然,这一时限已经过去。

  美国4月份上诉之后,我国商务部就表示“非常遗憾和强烈不满”,并称“中国政府对保护知识产权的态度历来是坚定的,取得的成绩也是有目共睹的”,所以美国此举“将严重损害双方在此方面业已建立的合作关系并将对双边经贸关系带来不利影响”。我国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7月在接受媒体提问时认为,美国此举“没有道理,应该撤诉”,因为“大量事实表明,中国政府为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力度付出了巨大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果”。

  相关数据显示,我国知识产权局上半年查处的商标违法案查处总数为18973件。同时,国家版权局、公安部、信息产业部决定,自8月至10月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

  对于中美知识产权谈判,中国政府一再强调,中美应该通过平等协商,在扩大互利合作中解决经贸纠纷。中国坚定地履行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也希望美方采取促进两国经贸关系发展的实际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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