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修订)国际研讨会将在10月召开

2007-08-09

一、会议时间、地点

  拟于2007年10月10日(周三)至11日(周四)在北京(具体地点待定)召开。届时,将发出正式会议通知。

二、与会专家

  拟邀请国外、国内专家各10名左右。

三、研讨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发明、实用新型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包括对同一发明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权的理解;新颖性的标准、丧失新颖性的例外;对主要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授予专利权的条件等。

  (二)关于外观设计的保护,包括保护外观设计的途径、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授予外观设计权的条件、外观设计权利人享有的权利等。

  (三)关于专利权的归属以及权利行使,包括职务发明的界定、国家资助项目专利权归属;共有专利权的行使;在我国完成发明创造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审批程序等。

  (四)关于对专利权的限制

  1、完善强制许可制度,包括未充分实施的强制许可、为公共健康目的的强制许可;

  2、平行进口原则的适用;

  3、防治专利权滥用的措施,包括现有技术抗辩、恶意诉讼、怠于行使权利和禁止反悔原则的适用等。

  (五)关于专利权的保护

  1、程序问题,包括提起诉前证据保全的条件、诉讼时效的计算和效力、专利无效程序的简化及其与侵权诉讼的衔接;

  2、实体问题,侵权行为的例外、赔偿额的计算以及法定赔偿额的确立等。

联系人: 金武卫 陈建洋
联系电话:63094007 63094183


国务院法制办教科文卫司
二○○七年八月一日

来源于: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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