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诉PICA侵权案开庭审理

2007-01-18
  2007年1月16日,在业界有着“反不正当竞争第一案”之称的腾讯诉掌中无限PICA侵权案在北京市二中院首次开庭审理,腾讯在此次开庭中首次亮出了其索赔500万元的算法。而PICA的市场人员则表示,这完全是腾讯站在垄断的角度的想法,而腾讯则认为是从一开始就是PICA的自我炒作。

  庭审中,腾讯方面表示,PICA给腾讯造成的损失至少达6000万元人民币,腾讯只要求索赔损失的一部分500万元完全合理。该数据是将PICA用户数200万、移动QQ月费5元、侵权时间6个月三者相乘而来。

  腾讯律师在诉讼中称PICA侵犯了其计算机著作权、财产权并进行了不正当竞争。腾讯表示PICA是寄生于QQ这家强大的IM提供商,以实现其用户的增长。

  而PICA则认为腾讯的说法完全不合理,PICA相关人员称,在移动即时通讯高速增长的情况下,腾讯根本就不能证明自己的客户流失是和PICA的用户增长有关,这和完全饱和的互联网即时通讯市场不一样。PICA公司称,腾讯索赔计算方法的最大问题在于无法证明是PICA公司造成腾讯的损失。

  2006年5月25日,腾讯公司以PICA公司开发可在手机上登录QQ的软件,涉嫌侵犯腾讯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为由,将PICA告上法庭。此后,2006年11月,PICA反诉腾讯“垄断及不正当市场竞争”,索赔200万元,后案也已经于日前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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