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企业指控我国打火机侵权 337调查直指温州烟具

2006-05-29
  在温州打火机即将面临欧盟新CR法案的阻击之际,美国企业最近又对包括两家温州打火机企业在内的4家中国打火机企业申请“337调查”。
  5月28日,涉案企业温州市恒星烟具有限公司透漏说:“337虽然针对的是我们,但如果同行都不引起重视,光靠我们是很难打赢这场官司的,结果受损的只能是温州整个打火机行业。”
  温州打火机被指控
  两家美国企业于5月16日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申请,指控包括4家中国打火机企业在内的相关进口企业,对美出口和在美销售的打火机侵犯其知识产权,要求启动“337调查”。
  据涉案企业温州恒星烟具有限公司提供的翻译资料,提出调查申请的是国际知名打火机企业美国芝宝制造有限公司(ZippoManufacturing Co.)和芝宝商标公司(Zipp-mark),涉案产品为袖珍型可充气打火机。申请人指控温州恒星烟具公司、温州泰利尔烟具公司、台州荣时打火机公司和香港东方打火机公司等未经其许可或授权,假冒其注册商标,生产、进口和销售袖珍型可充气打火机,从而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申请人要求ITC发布永久性禁令、普遍排除令等禁令,所有中国企业生产的涉嫌侵权的可充气打火机都可能因此被禁止进入美国市场。
  从温州市烟具商会了解到,在接到本次“337调查”传真的第一时间里,商会及时通知了相关企业并推荐律师,商会也一直在分析ZIPPO的真实意图,商讨应对策略。
  据悉,5月29日,在温州市外经贸局的组织下,将专门举行一场应对美国ZIPPO对温州打火机“337调查”的研讨会。
  图形设计为侵权依据
  令温州另一个行业拉链行业尴尬的是,日本某拉链公司在中国将包括拉链的长度等都作为专利进行了注册,所以只要是生产拉链,温州的拉链企业都无法回避使用别人的专利。为此,日本的那家企业在温州几次登报声明。而现在引起这场国际纠纷的ZIPPO的商标就有异曲同工之处。
  据悉,ZIPPO此次对中国打火机企业起诉的理由是以ZIPPO“打火机外观设计图形”商标作为商标侵权依据的。这枚商标是ZIPPO借2002年1月1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启用新的商标注册法规中相关“三维标志”注册规定,于2003年8月13日在美国注册成功的。
  在其注册申请中,ZIPPO将打火机图形设计的保护特征描述为“稍呈圆形边和角、顶部稍带弧度呈弯曲形状的打火机。”
  “这是打火机的主流机型,温州出口到美国的打火机至少有1/3可以这么描述,如果再将之进行延伸,范围更广了。”业界人士说。
  对产业影响严重
  有关人士认为,“337调查”是美国另一种贸易保护手段,但和反倾销相比对中国国内产业的影响更为严重和深远。其制裁结果不仅局限于特定行业的产品,而且可以延伸到其上下游产品;反倾销调查的结果一般是征收5年的反倾销税,而“337调查”结果则可能是被诉产品永远被排除在美国市场之外;反倾销的成立要件包括对国内产业损害或损害威胁的要求,而“337调查”中申请人无须此项证明义务。因此,“337调查”更容易被启动,也被美国企业屡屡用来作为打击竞争对手的武器。
  涉案中国企业表示,留给我们准备的时间越来越紧了,温州打火机如果不能尽快达成一致,可能影响准备过程,最终导致失败。

  相关链接:什么是“337调查”
  “337调查”是指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条款对与进口产品相关的某些投诉进行调查,并作出裁决。经多次修改最终形成了目前主要管制外国厂商对美输入侵犯美国知识产权产品的法规,违反“337条款”的产品将被禁止进入美国市场。其程序通常在12个月内就能完成。据悉,2002年以来我国企业频遭美国“337调查”,并呈逐年上升态势,仅2005年就有15起。

信息来源:温州网-温州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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