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侵犯商标权?Google广告官司将开审

2006-04-03
  [3月31日国际报道]美法院日前判决一桩涉及使用竞争对手商标当作广告关键字的官司必须进入审判程序,这成了第一件查看关键字是否侵犯商标权的指标案例。

  Edina Realty房地产公司指控对手TheMLSonline.com三项罪证,分别是不实广告、商标侵权与商标稀释。根据诉状,MSL分别向Google与雅虎购买“Edina Reality”当作关键字广告。

  “购买竞争对手商标来当作关键字是否够成侵权,这是第一桩指标单子。”Marquette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Eric Goldman在他的blog上表示。

  明尼苏达州地方法院在上周的判决书中指出,本案没有提供明确的商标稀释证据,但采用对手商标当作关键字是否会导致消费者混淆的确有辩论分清的空间。

  “Google的政策是不阻挡对手关键字的使用,但现在雅虎已经禁止这种作法,所以Google的压力会大些,因为整个产业只有它自己坚持这种作法。”他写到,“更重要的是,Google的立场也有相当的法律风险,若说购买竞争对手商标当作关键字会够成侵权,那么Google也可能有共犯嫌疑。”

  去年九月,汽车保险商Geico才与Google针对自家商标被当作关键字一事达成和解。其他案件则还在审理中。

信息来源:网易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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