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利浦反诉东强电子未支付专利费

2005-05-27
  音响技术商东强电子遭飞利浦电子控告,指其侵犯CD唱盘,汽车CD唱盘及DVD唱盘版权,涉及没有支付专利费6000万美元,并要求索偿。

  入禀状称,东强蓄意隐瞒利用飞利浦专利制造的电子产品数量。被告包括东强电子 ,及东强电子系内13家公司,公司主席潘嘉雄、副主席胡礼平以及行政总监杨耀强。 飞利浦认为东强等通过违约、虚报等手法,侵害了飞利浦专利权。飞利浦申请禁制东强生产相关产品。同时,也要求被告提交所有涉及侵犯版权的帐目 ,以及违约而涉及的损失。飞利浦声称,一直主动与东强协商,但双方始终未能达致共识,因此飞利浦决定诉诸法律。

  东强电子公告则指出,飞利浦已就声称彼等的专利权被侵犯向公司及13家附属公司在香港提出法律诉讼,东强将就该诉讼作出抗辩,而东强则估计,索偿可超过10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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