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正在制定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并提出六项目标

2005-04-22
  2005年4月1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尹新天在中关村知识产权保护论坛上首次披露,我国正在制定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并提出了六项重要目标,将对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起到积极的推进和指导意义。

  今年初,国务院确定了制定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的设想,目前,该项战略正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具体研究制定。

  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的目标是:

  第一,建立比较完善的符合中国国情的知识产权法律和政策体系,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和政策环境;

  第二,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全工作体系,大幅度提高我国社会主义审批、管理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明显提高,市场经济按秩序明显改善;

  第三,大幅度提高市场经济主体,也就是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利用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尤其是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形成一批竞争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知名品牌的大公司和大企业;

  第四,要基本完成努力自主,技术先进,功能完善,能够全面满足社会主义审批知识产权业务的和宏观管理需要,能够为社会提供良好服务的信息检索和分析的平台;

  第五,要培养一支宏大的、高素质的知识产权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的工作队伍,拥有一批研究能力强,精通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和实务能力的高级人才;

  第六,要改善知识产权国际环境显著提高我国在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调整和改革过程中的影响力,能够切实维护我们的根本利益,经济安全和国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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