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佳代理专利权人黄荃乐专利权维持有效

2008-11-19
  无效宣告请求人黄东海,对专利权人为黄荃乐的专利号为ZL200630008183.8,名称为“床(H-1688)”外观设计专利,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集佳接受专利权人的委托,由顾润丰代理黄荃乐进行了答辩并参加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口头审理。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做出了第12449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宣告维持涉案专利的专利权有效,决定书决定要点是:外观设计某些视图之间局部细微的不一致或视图细小瑕疵不足以导致产品形状的不确定,据此认为该外观设计产品不适于工业应用而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条第3款的理由不成立。集佳代理的一方取得了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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