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佳律师事务所代理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商标维权成功

2007-11-27

日前,国家商标局下发裁定,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商标异议案件的胜利!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主营业务为农产品及加工品、药品的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大麦芽、葡萄及葡萄酒、甘草系列产品。莫高公司现为甘肃省最大的大麦芽、葡萄及葡萄酒生产企业,为甘肃省最大的复方甘草片生产企业,是国家重点扶持发展的农业产业化龙头骨干企业之一,2001年被国家有关部委确认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2003年被甘肃省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为甘肃省第一批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被甘肃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认定为甘肃省创名牌先进企业。莫高公司生产的“飞农”牌大麦芽被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评为绿色食品,被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认定为中国名优食品,2002年“莫高”牌精品冰葡萄酒被指定为钓鱼台国宾馆国宴特供酒,“祁连山”牌复方甘草片获甘肃省优质产品称号。“莫高”牌干红、干白葡萄酒曾荣获“2006年度甘肃名牌产品”称号!

        近年,莫高公司发现北京皇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了“凉州莫高”、“皇台莫高”商标,委托集佳公司代为提起商标异议申请。接受委托后,集佳律师事务所张亚洲律师经过仔细的调查以及收集证据材料,提出莫高公司在33类酒产品上注册有多件“莫高”、“MOGAO”等商标,并经过多年使用,获得了众多荣誉,在行业内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北京皇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是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而后者则位于甘肃武陵市,因此,北京皇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不可能不知道在甘肃地区具有极高知名度的“莫高”酒商标已经获准注册。“莫高”酒的生产主要位于甘肃武陵凉州区,而皇台酒的生产也主要位于该区域,对于“莫高”商标以及产品是非常熟悉的,其申请“凉州莫高”、“皇台莫高”商标具有恶意。“凉州”作为地名,不具有独创性与显著性,“凉州莫高”与“莫高”商标构成近似,共同使用商品完全相同。因此,被异议人违反了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应当予以驳回。

        最近,国家商标局下发裁定,支持了集佳公司提出的意见,认定被异议商标“凉州莫高”、“皇台莫高”与异议人在先已经注册的“莫高”构成近似,对被异议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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