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搜狗诉奇虎360案看互联网领域的不正当竞争

2015-04-26

文/北京市集佳律师事务所 张亚洲

新闻背景:2015年1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北京搜狗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搜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奇虎三六零软件(北京)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做出了一审判决,搜狗的主要诉请得到了支持。北京二中院认定,奇虎360安全卫士阻碍搜狗浏览器正常安装,并阻止用户将搜狗浏览器设为默认浏览器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故判决奇虎360赔偿搜狗经济损失及合理必要支出共计510万元。

此案导火索始于2011年,当时奇虎360阻碍用户正常安装和使用搜狗浏览器,并阻碍用户主动将搜狗浏览器设置为默认浏览器。2013年9月29日,搜狗公司向北京二中院提起了诉讼。

奇虎360的行为如何构成不正当竞争

奇虎360通过360安全卫士阻碍搜狗浏览器正常安装、阻止搜狗浏览器设为默认浏览器,构成不正当竞争。本案中奇虎360的360安全卫士针对搜狗浏览器的其中一款弹窗使用了“木马防火墙提示您-风险”、“威胁”、“快速清除残余木马”等词语,显然这些对于那些未知情的网络用户而言会来带恐慌,何况奇虎360还是一个安全软件提供商,网络用户基于对其的信赖更会深度怀疑搜狗浏览器的安全状况,所以事实上奇虎360的上述行为有意无意地将搜狗浏览器与木马、病毒并列,客观上诱使网络用户放弃使用搜狗浏览器或放弃将搜狗浏览器设置为默认设置浏览器,显然该行为违反了公认的商业道德,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应予禁止。

奇虎360不经弹窗提示直接阻止用户通过弹窗方式和工具栏方式将搜狗浏览器设置为默认浏览器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用户在一键安装搜狗浏览器时,如果选择不将搜狗浏览器设置为默认浏览器,而当再用其他方式意图将搜狗浏览器设置为默认浏览器时,360安全卫士则在没有任何提示的情况下,直接阻止用户设置,对于这种情况,奇虎360的解释是360安全卫士有一个“5分钟优化体验逻辑”功能,根据奇虎360的解释这个功能具体是指用户首次对360风险提示框做出否定性选择后的5分钟之内,如果同一程序连续多次启动并试图设置默认浏览器,则采用第一次用户确认的操作进行操作,而无需再次弹出风险提示框,防止打扰用户,同时奇虎360辩称这个功能并非只针对搜狗浏览器,具有普适性。但事实上奇虎360所谓的“5分钟优化体验逻辑”应当针对和防范的是“木马、病毒”,而非正当合法的浏览器软件,其次360安全卫士是不能代替网络用户做出选择,且这个选择还是不知情的情况下做出的,另外这个“5分钟优化体验逻辑”功能形成的背景、运行的情况、所要解决的问题等一众信息应当,也必须向包括搜狗公司在内的社会公众披露,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综上奇虎360不经弹窗提示直接阻止用户通过弹窗方式和工具栏方式将搜狗浏览器设置为默认浏览器的行为只是增加了其自身的商业利益,却损害了搜狗公司民事权益,该行为违反了公认的商业道德,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应予禁止。

奇虎360的行为违背了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原则

本案特别之处在于奇虎360对于IE浏览器和其自有的360安全浏览器从不提示,而对于搜狗浏览器却均给予提示,奇虎360对此的解释是由于奇虎360是安全软件提供商,其自身即可甄别谁是安全的,谁是不安全的,之所以不提示IE浏览器和360安全浏览器,是因为其认为上述两款浏览器是安全的,无需提示,而搜狗浏览器是否是安全的,无法辨别,因此给予提示。由此可见一方面奇虎360因提供安全软件成为其他软件是否安全与否的裁判者,另一方面奇虎360也提供非安全类软件,与其他非安全类软件进行直接的竞争,这就好比球场上的裁判员同时又是运动员,一方面为己方踢进球而拼尽全力,另一方又居间裁判两队谁违规,显然奇虎360的这个地位和身份难以做到公平、公正,况且在本案中奇虎360已经偏颇做出了自家的软件是安全,而搜狗浏览器可能有风险的结论,因此这种行为当然是违背商业道德,应予禁止。

关于奇虎360行为构成商业诋毁

奇虎360通过360安全卫士官方微博捏造、散步虚伪事实,损害了搜狗公司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构成了商业诋毁。奇虎360在其360官方微博发布言论称“搜狗输入法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强行捆绑下载其浏览器以及篡改用户默认设置”,又称“搜狗以升级输入法和更新词库为由强行捆绑浏览器以及篡改默认设置”,再称“腾讯入股搜狗后,搜狗捆绑变本加厉、搜狗输入法破坏用户习惯并屏蔽安全软件的防护,导致用户电脑处于安全威胁之中”,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可知奇虎360对于搜狗浏览器及输入法的有关言论完全是虚伪的,没有任何事实根据,因此上述发表的言论贬损和诋毁了搜狗公司商品声誉和商业信誉,构成了不正当竞争,应当予以禁止。

关于赔偿金额

最终北京二中院基于以上事实酌情确定奇虎360承担500万元损害赔偿及10万元合理支出,主要是考虑到:(1)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持续时间较长,即自2011年就存在;(2)根据艾瑞公司提供的第三方统计数据显示,搜狗浏览器月度覆盖人数的确有显著下降;(3)考虑到搜狗浏览器的盈利模式主要是广告和搜索等,奇虎360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会影响潜在市场客户的流失。

本案系安全软件与浏览器软件之间形成纠纷的一起比较典型的案例,本案的审理廓清了安全软件运行的边界,也对互联网领域的技术发展和正当竞争范围进行了界定,尤其值得肯定的是本案的裁判再次重申了互联网领域并非是法外之地,越是竞争充分的领域越应该将诚实信用原则奉为圭臬,唯有如此才能让正当的自由竞争惠及竞争参与者、惠及普罗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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