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联酋新专利制度

2023-05-12

  文/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王静宇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the United Arab Emirates,英文简称UAE),中文简称阿联酋,是由7个酋长国组成的酋长国联合体国家,这7个酋长国分别是阿布扎比、迪拜、沙迦、哈伊马角、阿治曼、富查伊拉、乌姆盖万。阿联酋2021年GDP总量4150亿美元,在中东国家中仅次于沙特阿拉伯,人均GDP 44315美元,在中东国家中仅次于卡塔尔。阿联酋最大的酋长国阿布扎比2021年的GDP总量为8405亿迪拉姆(约2290亿美元),2022年前3个季度GDP总量达到8300亿迪拉姆(约2267亿美元),增速达到10.5%,其GDP增加在整个中东和北非地区(MENA地区)都是最快的。其中,阿布扎比非石油经济对其GDP的贡献率达到了50.3%,阿布扎比更在近期宣布投资100亿迪拉姆用于一系列工业项目,争取到2031年将阿联酋的制造业规模扩大一倍,达到1720亿迪拉姆,加强该酋长国作为该地区最具竞争力的工业中心的产业战略地位。

  为了促进和鼓励技术创新,在2021年年底,阿联酋政府颁布了涉及工业产权保护的2021年第11号联邦法令,取代了2002年的第20号联邦法令,即之前的专利法,并在2022年年底,颁布了与新法实施细则相关的2022年第6号联邦法令。本次实施的新法主要是为了与全球主要知识产权体系达到统一,并为专利权人提供更优质的知识产权环境。

  本次新法修改的主要内容,如下:

  1.放宽了提交专利申请的形式要求

  首先,新法规定了更为简洁的提交手续,将获得专利申请日的最低文件要求降低至只需要提供阿拉伯语的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可以后补。

  新法还进一步降低了文件的认证要求,对于所有和专利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相关的必要文件,如委托书、转让文件以及公司营业执照等,都不再需要阿联酋领事馆的认证,仅需办理公证即可。

  新法不再要求对专利申请的辅助文件提供阿拉伯语译文。

  但是,申请文件的阿拉伯语译文仍不能进行后补。

  2.引入授权后复审程序

  新法规定若第三方对专利授权有异议,通过授权后的复审程序对专利授权提出异议。

  根据旧法,任何对专利授权的异议都需要直接向上诉委员会提出,该委员会的程序费用昂贵且处理期限过长,且也没有提供足够的机会请专家进行额外的技术审查。新法后,阿联酋允许授权后的复审和异议,使得公众对专利授权提起质疑的程序更为方便快捷且成本相对较低。该授权后程序将由具有技术和法律专业知识的高级审查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3.放宽对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的要求

  新法将不丧失新颖性的宽限期由6个月延长至12个月,且根据旧法只有出版物公开以及阿联酋国家认可的展会中的披露才可以利用不丧失新颖性的宽限规定,在实践中基本无法实施。根据新法,不丧失新颖性的披露行为扩展至任何国内外的披露行为,包括展会展示、文章等。

  4.引入专利申请的公布程序

  新法引入了专利申请提交以后将在自优先权日起公布的程序,这一程序的实施可以使得公众尽早地获知专利申请信息,提供公众认知。新法还鼓励公众意见,允许任何第三方就已公布的专利申请提出公众意见。而在旧法中,阿联酋仅提供专利授权后的公布,对被驳回的专利申请不再予以公布。公众在专利授权前是无法获取关于专利申请的任何信息的,阻碍了创新。

  5.引入加速审查程序

  新法允许专利申请人缴纳一定费用来获得专利申请的加速审查,根据规定,获批加速审查的专利申请应在6个月内下发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而在旧法中,阿联酋专利审查进程非常缓慢,可能长达10年,对于专利申请人来说非常不友好。

  6.引入轻微错误的纠正程序

  新法引入了轻微错误的纠正程序,在专利申请中出现比较轻微比较小的错误时,申请人可以根据审查员的要求纠正缺陷,从而降低专利申请的成本,加快专利申请的审查。纠正轻微错误的审查官方费用专利为2000迪拉姆,实用新型为1000迪拉姆。

  而在旧法中,如果专利申请人想要订正一些小的轻微的错误,只能缴纳昂贵的复审费(发明5000迪拉姆)来启动新一轮的实质审查才能完成。

  7.澄清分案申请程序并引入专利类型转换程序

  新法中明确允许在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未决期间可以提出分案申请,而旧法中没有关于分案申请的规定,仅在实践中允许分案申请。

  新法还规定了在专利申请未决期限,发明专利申请有可能转换为实用新型专利,反之亦然。转换申请提交后,原申请将自动撤销。

  8.引入最终驳回决定程序

  新法引入最终驳回决定程序,在经过第二次复审后,如果专利审查员认为申请人已经获得足够地争辩和修改专利申请的机会,将可以下发最终驳回决定。

  而在旧法中,没有最终驳回决定程序,专利申请人可以无限次地请求复审,从而无限期地延长专利审查程序。

  除此之外,本次新法还包括了先申请制程序、授权后修改程序、延长工业外观设计保护期限、增加年费宽限期规定、以及提高侵权行为罚金等多方面内容。

  本次修订内容,对比表如下:

  从上表看出,阿联酋在专利申请过程以及专利授权后都需要缴纳年费。可能有些读者注意到阿联酋在2019年7月7日开始对年费进行了减免,减免后的年费金额每年为0。但是减免年费并不等于免除年费缴纳,专利申请人和/或专利权人仍需要完成每年的年费缴纳,仅缴纳官费为0,年费服务费应照常缴纳。

  有关于年费缴纳罚金标准,见下表:

  

此篇文章由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相关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