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智为大悟”商标驳回复审案看商标中包含有地名的判断标准

2021-05-28

  文/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西安分部 牛姚刚

 

  一、案件基本情况

  二、相关法律规定

  《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商标审查标准》规定:本条中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包括县级的县、自治县、县级市、市辖区;地级的市、自治州、地区、盟;省级的省、直辖市、自治区;两个特别行政区即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以我国民政部编辑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简册》为准。本条中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包括全称、简称以及县级以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著名旅游城市名称的拼音形式。

  本条中的“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是指地名作为词汇具有确定含义且该含义强于作为地名的含义,不会误导公众的

  商标由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构成,或者含有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地名具有其他含义且该含义强于地名含义的;2)商标由地名和其他文字构成而在整体上具有强于地名含义的其他含义的;3)商标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的简称组成,不会使公众发生商品产地等特点误认的;4)商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著名的旅游城市以外的地名的拼音形式构成,且不会使公众发生商品产地误认的

 

  三、案件分析

  1、“大悟”是否具有其他含义的,且该含义是否强于地名含义

  “大悟”为固有词汇,其含义为“1.豁然醒悟,彻底明白;2.佛教谓破迷妄﹑开真智为大悟”。并且,中国普通公众在平时的交谈中也常常使用“大悟”一词,表示对某种事情顿然醒悟的感受。因此,“大悟”一词的固有含义是强于地名的含义。

  2、申请商标整体上是否可以与“大悟县”相区分?

  首先,申请商标是由“智为大悟”四个汉字构成,文字字体设计相同,且未突出任何一个文字,其是以一个整体进行识别,不应任意将商标进行拆分割裂,这样无疑割裂了商标的整体性。

  其次,“大悟县”虽然是隶属于湖北省孝感市辖区下的一个县级城市名称,但其作为县级城市名称并不被广大消费者所熟知,当普通消费者看到“大悟”二字时,想到是“大悟”二字本身的固有含义,而能够联想到“大悟县”的可能性不高,其不太可能被普通消费者误认是行政区划名称。

  最后,在同一类别上,在先已经有“学成大悟”、“恍然大悟”、“大悟彻底”和“大彻大悟”等包含“大悟”二字的商标获得核准注册,证明“大悟”与其他文字组合起来一起使用,不会使消费者误认其指代“大悟县”。

 

  四、结语

  行政区划是国家为了进行分级管理而实行的区域划分,目前我国总共有省级行政区共34个,地级行政区共333个,县级行政区共2843个,乡级行政区共38540个。而作为行政区划的名称,其本身也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常用的词汇,例如:“海西”的固有含义为“古大秦国;指西域一带或位于我国西方的国家”,其作为行政区划名称指的是“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安康”的固有含义为“平安和健康”,其作为行政区划名称指的是“安康市”;“长春”的固有含义为“三国魏宫门名,唐行宫名,仙酒名,指君王的生日”,其作为行政区划名称指的是“长春市”。因此,当商标整体形成了区别于地名的其他含义,是可以作为商标进行注册及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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