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022年知识产权修正案于4月29日生效

2022-04-29

  新加坡知识产权局(IPOS)计划在2022年5月4日推出新的在线系统——IPOS Digital Hub。为了从目前运行的IP2SG在线系统向IPOS Digital Hub过渡,IPOS将调整目前有关知识产权的流程,该流程的调整已在2022年1月12日通过2022年知识产权修正案颁布,并将于2022年4月29日生效实施。本次知识产权修正案涉及专利、商标、注册外观设计、植物品种保护等多方面程序和费用的变化。

  涉及发明专利申请的主要变化如下:

  ▪在审查过程中,引入修改邀请通知书(“invitation to amend”)

  修正案实施后,在审查过程中,如果审查员认为不可授权的部分通过申请人相对细微的修改就可以处理,那么审查员可以不下发书面意见(Written Opinion),而是通过发出修改邀请通知书邀请申请人修改申请的方式来解决不可授权的问题。答复该邀请通知书的期限为2个月,且不可延期。

  若申请人拒绝修改、或者逾期未答复,或者修改内容无法解决问题,那么审查员应根据现行实践发出第一次或者后续的书面意见通知书。

  该条适用于2022年4月29日当天或者之后尚未完成实审程序的所有发明专利申请,也适用于2022年4月29日当天或者之后才请求实审的所有发明专利申请。但是不适用于仍可以使用补充审查制度的现有发明专利申请或者新的发明专利申请。

  ▪引入序列表的要求

  修正案实施后,在提交新加坡专利申请时应根据WIPO的标准提交序列表。若逾期未提供的,审查员可以要求申请人补交序列表以便检索。但是补交的序列表不认为在申请日时已属于专利申请的一部分。

  该条适用于2022年4月29日当天或者之后提交的所有申请。对于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6月30日,随申请提交的序列表应符合WIPO的ST.25标准。对于2022年7月1日当天或者之后提交的序列表应符合WIPO的ST.26标准。

  ▪调整进入新加坡的英文译文公布程序

  根据现行知识产权法,当PCT国际申请在国际阶段是以非英文公开的,在进入新加坡国家阶段时申请人需要提交请求并缴纳相关费用,IPOS才会对国际申请的英文译文进行国家阶段的公布。

  修正案实施以后,IPOS在一般情况下将自动公布在该局提交的英文译文。

  该条适用于所有在2022年4月29日当天或者之后进入新加坡国家阶段的国际申请。

  ▪第一项发明创造的审查

  修正案澄清了当一件申请中包括两项或者两项以上发明创造(即,缺乏单一性)时,审查将仅限于权利要求中限定的第一项发明创造。

  该项适用于所有在2022年4月29日当天或者之后提交实审请求的发明专利申请。

  ▪调整审查复核程序

  根据现行知识产权法,当申请人请求复核实审报告时,IPOS将委派另一个审查员复核案件档案,并判断是否同意或者不同意前一个审查员的不清楚的实审报告或者补充审查报告。

  修正案实施以后,如果申请人在提交请求复核实审报告的同时提交了修改,那么第二个审查员将不再需要考虑前一个审查员出具的不清楚的实审报告中的驳回意见。

  ▪调整摘要中的附图标记

  修正案实施以后,如果申请文件中包括附图,那么申请人只能在摘要中最多包括两个附图标记以便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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