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福金行”因“仿牌”之称,起诉“周六福珠宝”侵害名誉权、商业诋毁,周六福珠宝在被诉案件中获胜

2022-05-13

  近日,香港周六福黄金钻石首饰集团有限公司、香港周六福珠宝金行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周六福首饰公司”、“周六福金行”)起诉周六福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周六福珠宝”)的恶意反赔之诉案、不正当竞争之诉案、侵害名誉权案和商业诋毁案等系列案件终落下帷幕,集佳律所代理周六福珠宝在被诉案件中获胜,法院认定周六福珠宝指称周六福金行“仿冒”“仿牌”有一定事实基础,并非侮辱诽谤的行为,不构成名誉权侵权,同时也不构成商业诋毁;相反,周六福金行指称周六福珠宝“仿牌”“认准蔡少芬代言的品牌”,属于编造虚假或误导性信息的商业诋毁行为。

 

  案件概况

  2021年7月,周六福首饰公司在深圳罗湖法院针对周六福珠宝提起恶意反赔之诉和不正当竞争之诉,其认为周六福珠宝在全国针对周六福首饰公司及其经销商进行工商投诉、向多地人民法院起诉的行为属于恶意诉讼,同时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的不正当竞争。在一审庭审过程中,在双方围绕恶意诉讼的四个要件“是否取得实体上的胜诉判决”“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有无事实或法律上的依据”“起诉时是否具有恶意”“起诉的行为是否给他人造成了损失,且损失与起诉行为具有因果关系”展开辩论后,对方主动放弃恶意反赔之诉,仅保留不正当竞争之诉的诉由,后双方又围绕“起诉行为是否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展开交锋,同时我方指出对方的证据存在对日期等信息进行涂改的情形后,对方深感败局已定,于2021年12月撤回了起诉。本案涉及知识产权恶意诉讼和不正当竞争的裁判规则的准确理解与适用。

  2021年8月,周六福金行与其经销商在深圳罗湖法院针对周六福珠宝提起侵害名誉权纠纷的诉讼,认为周六福珠宝委托律所向其经销商发送律师函、宣传中含有“抵制仿牌”“香港周六福珠宝金行某门店因侵权被罚款140万元”“香港周六福珠宝金行蹭着知名品牌周六福珠宝的热度混淆视听,被多方举报,深陷官司之中”等字样的行为侵害其名誉权。集佳律师从对方的权属抗辩不成立、多份法院判决和工商处罚决定认定对方构成侵害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我方是基于事实进行发函和宣传,不属于捏造虚构事实或编造虚假信息、对方具有一贯的侵权恶意等多方面进行举证和详细说理,最后深圳罗湖法院认定周六福珠宝的发函属于维权的合理范围,宣传的内容乃是依据行政处罚决定、民事裁定或民事判决书的内容发布,不属于虚构或编造的事实。因此周六福珠宝的行为并非侮辱诽谤的行为,不构成名誉权侵权。一审判决作出后,对方提起上诉又撤诉。

  2021年12月,周六福金行及其经销商新都区帝尊珠宝店在成都中院针对周六福珠宝及锦爱珠宝店提起商业诋毁纠纷,认为2021年7月周六福珠宝的经销商锦爱珠宝店在门头LED屏上播放“认准这边正牌周六福、抵制香港某某公司仿牌周六福”“无售后、无质保、无公证、个体经营”构成商业诋毁。经集佳律师精心研判,制定了反诉策略,并在2022年2月提出反诉,指控周六福金行及其经销商新都区帝尊珠宝店在2021年4月在先在其宣传标语中使用了“抵制没有®标的任何仿牌周六福正宗港牌•国家认证•值得信赖”“我也不知道怎么做,活动就想送点礼品,周某福并非正规香港周六福珠宝金行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品牌!请认准蔡少芬代言的品牌!”构成商业诋毁。双方围绕商业诋毁的四个构成要件,结合证据和事实,在庭审中展开激烈的交锋。最终法院认定新都区帝尊珠宝店的宣传指向竞争对手周六福珠宝,其发布的内容属于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宣传的目的在于通过传播锦爱珠宝店销售并非正规“周六福”品牌的信息使得消费者产生不良印象从而影响消费者决策,周六福的品牌形象、价值均受到了损害与贬低,因此,周六福金行宣称周六福珠宝为“仿牌周六福”,构成商业诋毁。判决中,法院确认了周六福金行及其多个经销商由于不规范使用周六福商标的行为构成对周六福珠宝所拥有的第7519198号、第13062591号“周六福”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害,故锦爱珠宝店在宣传用语中使用“仿牌周六福”字样指称周六福金行并非没有事实依据。本案中,“个体经营”是事实,“无公证”并不能指代具体的实际意义,该宣传用语并不能产生任何正面或负面的效果。尽管如此,法院还是认为“无售后、无质保”的宣传存在一定的误导性。最后法院综合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判决新都区帝尊珠宝店赔偿新都区锦爱珠宝店所产生的经济损失。

 

  典型意义

  该系列案件是作为被告如何在案件中进行有效抗辩或主动出击的典型案件。典型意义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在于对恶意诉讼、不正当竞争、名誉权侵权和商业诋毁等法律规则的构成要件的准确理解与适用;另一方面在于诉讼策略的合理制定,即如何在被诉案件中主动利用反诉达到反客为主的效果,从而在案件的交锋中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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