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4日,巴西专利商标局发布了第01/2026号规范性条例,该条例自2026年3月10日起生效。
该条例整合并细化了专利申请撤回与自愿放弃、专利放弃以及创新的“请求书撤回”等程序。这些变化在2025年官方费用表更新后已初见端倪。
撤回与自愿放弃的区别:区分两者的关键标准在于申请是否已经被公开。撤回请求必须在优先权日起16个月内(即公开前)提出,且仅适用于在巴西原始提交的申请,以确保其内容保密。而自愿放弃则适用于已公开或已进入PCT国家阶段的申请。
专利放弃:如果在授权后提出该请求,将被视为放弃专利。
请求的撤回:该条例正式引入了撤销先前已提交请求的可能性,前提是该撤回请求须在相应审查意见(Office Action)公布之前提出。重要提示:此规定不适用于审查请求的撤回。
官费退还:需在撤回申请获批后提出请求,并且该请求会被另行审核。
该条例为战略性专利组合管理提供了必要的法律基础,允许企业在遵守公开期限的前提下修正相关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