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巴林工商部发布2026年第(13)号决定,就工业产权程序中经认证文件的提交事宜,推出一项临时延期措施,该措施自2026年3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三个月。
根据新措施,申请人及代理人在提交专利、实用新型和工业品外观设计申请时,无需同时提交所要求的认证文件,但须清楚说明迟延提交的理由。
所缺文件须自申请日(或自批准延期之日)起三个月内补交。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所需文件的,该申请将被视为未提交。
该决定适用于所有尚未通过形式审查或尚需提交认证文件的新申请。主管部门将逐案审查,以确保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