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富比拍卖行认为“川军”侵犯其商标权起诉

2007-07-25
  因认为侵犯自己商标权,并对自己构成不正当竞争,苏富比拍卖行将四川苏富比拍卖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据悉,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苏富比拍卖行诉称,“苏富比”、“Sotheby’s”系其商号,且在中国及世界范围内进行了广泛注册。四川苏富比拍卖有限公司自成立时便在经营活动中,进行大量误导、夸大、虚假的宣传行为,并多次、突出使用“苏富比”、“中国苏富比”、“苏富比拍卖”等字样。

  苏富比拍卖行认为,四川苏富比拍卖有限公司在没有取得授权的情况下,在经营、宣传活动中私自使用与自己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其行为已构成不正当竞争,严重侵犯了自己对“苏富比”、“Sotheby’s”商标的专用权。故请求判令四川苏富比拍卖有限公司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名称和经营活动中停止使用“苏富比”、“中国苏富比”、“苏富比拍卖”、“苏富比及图”等标识,进行公开道歉,并赔偿100万元经济损失。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相关关键词